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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创投
武进区民政局2015年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武民社〔20154

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社区办)、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精神,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及其它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扶持一批专业化的公益组织,培育一批领军型的公益人才、打造一批受欢迎的优质公益服务项目,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经研究决定,受武进区民政局委托,武进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中心”)作为公益创投的承办单位,制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范围
(一)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的公益服务项目。
(二)服务社区。以社区组织为主体,能让广大群众参与,丰富和方便广大群众文体等生活的各类活动项目。
(三)服务特殊群体。关注和服务特殊群体,具有较好社会反响,有利于构建社会和谐的项目,如自闭症儿童的康复等。
(四)服务新市民。为新市民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和促进其社会融合的各类服务项目。
(五)传承武进历史。如相关历史的研究,古籍、古迹的修缮等项目。
(六)发扬武进精神。能体现和发扬新时期武进精神,展现武进人民美好生活的项目。
(七)以在校学生为主体,以服务社会为目的活动。充分发挥武进区教育资源优势,调动学生奉献积极性,培养当代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八)其它项目。
    二、申请主体及条件
 (一)申请主体
 各类社会组织:依法在我区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含社区社会组织)。
     (二)申请条件
1、社会组织依法设立或批准,年检合格,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2、具备申请项目相关的设施和条件;
3、经民政部门评估,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
4、能自筹资金并且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一定比例的项目优先;
5、具有武进特色或能彰显武进精神的项目优先;
6、取得一定成效,且发展延续性较好的项目优先。
    三、基本原则
    公益创投项目要紧紧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的宗旨和武进区社会福利、社会治理、社会发展等相关公益项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化运作的原则。同时,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体现公益性。以社会效益为目标,体现非营利性的特点。
(二)确保有效性。从居民的现实需求出发,能够切实有效的解 绝居民的迫切需求。
(三)具有复制性。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与生命力,具有推广与复制的价值。
(四)立足于社区。原则上以服务于社区、满足社区居民需要为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四、资金安排
安排60万元资金用于2015年度公益创投项目。对单个公益创投项目的资助,最高额一般不超过3万元。特殊项目另定。创投项目入围后,先拨付创投资金的二分之一,并对项目进行严格的全程跟踪督查,项目实施结束前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二分之一的经费。
中心将对资金的使用实行全程的严格监管。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成立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中心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领导辖区内公益创投活动;组织辖区内公益创投活动的宣传和动员;负责辖区内公益创投项目的审核;负责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三)组建评估督导小组
组建区级评估督导小组,成员包括社会工作领域的专家学者及纪委、民政、财政和审计部门有关人士等。
    六、实施流程
(一)项目征集阶段(2015年4月底前完成)
(1)发布公告。通过发文、新闻发布会、报纸、网站或者社区动员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项目设计。各相关社会组织或社会工作者依据项目规定的范围、设计要求等,进行具体项目的创意设计,形成项目申请书并上报。
(3)项目初审。中心组织项目的征集,对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二)项目评估阶段(2015年6月底前完成)
(1)组织评估。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区评估督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社会资助及社会支持等情况进行评估,并报送区评估督导小组,最终确定获选项目。
(2)社会公示。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项目确定。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获选项目。
(三)项目实施阶段(2015年7月份开始)
1、组织签订合同。中心与公益创投获选项目承接方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2、进行资金拨付。根据签订合同,结合区民政局资金的划拨,由中心负责配套资金的拨付。
3、督促项目实施。中心督促获选项目承接方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实施,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估,及时掌握项目的有关情况。
4、公开项目信息。结合项目进度,适时向社会公布项目的进展情况。
    七、时间安排
公益创投项目的组织实施在2015年7月展开。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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