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进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获悉,两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武办发[2014]122号),文件指出,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近期武进要重点培育发展和扶持公益服务类、经济科技类和社会治理类等三类社会组织。到“十二五”末,全区社会组织总量要达到2900家以上,其中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达1800家以上,实现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17家。其中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每年培育孵化30个以上有特色的社会组织。并鼓励有条件的镇(开发区、街道)逐步建立镇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健全区、镇两级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平台。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站,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 《意见》指出,到“十二五”末,凡是具备评估资格的社会组织,均需参加规范化评估,上等级率要达到80%以上,并实现承接政府转移职能50个以上,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含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成立党的组织,不足3名党员的,可以成立联合支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各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积极宣传动员和组织社会工作者、应届大学生等进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培训,培训人数每年不低于500人次。另外,还要将社会组织列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和基层锻炼的重要基地。支持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适当增加各级人大、政协中社会组织代表的比例。 《意见》强调,要实行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在内的四类组织直接登记。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的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大专项资金补助力度,每年设立200万元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并实现逐年增长机制。该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扶持社区公益类社会组织和工作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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