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慈善总会2021年社会组织公益慈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镇(开发区、街道)有关单位、各慈善分会、各社会组织: 现将《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慈善总会2021年社会组织公益慈善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武进区慈善总会 2021年5月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慈善总会2021年 社会组织公益慈善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精神,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区、社会工作者及其它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扶持一批专业化的公益组织,培育一批领军型的公益人才、打造一批深受欢迎的优质公益服务项目,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在全区支持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公益慈善服务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21年,武进区民政局和慈善总会将继续以 “公益合伙人”模式,依托各镇(街道)社会组织培育中心、镇(街道)民政业务部门及慈善分会,建立三级联动落实机制,并创新“三社联动”服务机制助推社会组织公益慈善服务,打造武进区公益慈善事业品牌,营造全民公益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项目范围 (一)为老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特定老年人的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空巢老年人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其他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 (二)助残服务。提高残障人士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家庭支持、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三)帮困服务。提高困难家庭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困难家庭的生活关爱、技能培训和就业、心里关怀、社会融入等服务。 (四)青少年、妇女儿童服务。促进青少年、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困境妇女、儿童、孤残儿童的生活关爱、心理辅导、社会适应、资源链接等服务;社区青少年帮扶教育、课外教育、志愿服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助学帮困、心理疏导等服务。 (五)慈善援助服务。包括符合《慈善法》规定的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其他宣扬慈善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慈善援助服务。 (六)居民融合服务。为居民融入社区提供帮助的各类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社区邻里互助、家庭教育;流动人口以及特殊群体融入社区;城镇化进程中帮助农民融入城市生活等服务。 (七)其他公益服务。围绕“社会组织服务、社工服务、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辅导、精神障碍康复等”为宗旨的公益服务项目。 三、实施主体 主办单位为区民政局和区慈善总会,主要负责公益创投活动的牵头组织,项目审核及相关资金拨付。 承办单位为区各镇(街道)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各镇(街道)民政部门及各慈善分会,负责征集2021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慈善项目需求,并协助社会组织在业务范围社区开展公益慈善服务,指导落实具体公益慈善项目,帮助社会组织开展项目参评,协助做好项目日常监督及评估工作。 协助单位为主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确定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委派专业社工负责每个公益慈善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公益慈善项目的初评、日常监督和绩效评价。 实施单位为确定资助项目的社会组织,负责及时实施公益慈善项目,并按时向项目负责社工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 申请主体及条件 (一)申请主体 依法在我区注册登记的各级各类社会组织。 (二)申请条件 1、社会组织依法注册(2021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年检合格,机构和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2、必须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具备申请项目的相关设施条件; 3、至少拥有一名财务人员负责申请项目的财务核算; 4、至少拥有一名持证社工; 5、经民政部门评估,获得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 6、能自筹资金并且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一定比例的项目优先; 7、具有武进特色或能彰显武进精神的项目优先。 注:未按时完成2020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社会组织和2020年度申报中存在材料不真实等情况的社会组织,不能申报2021年公益慈善项目。 五、 基本原则 (一)明晰权责,加强协调。合理界定服务内容和要求,明晰政府、社会组织、服务对象三方的责、权、利。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商,积极履责,确保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有效进行。 (二)规范有序,积极稳妥。从优化工作流程、控制成本费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人员素质、满足服务需求等方面严格规范操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三)公开透明,强化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执行标准、考评办法、服务效果等。强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过程控制,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考核评估。 六、资金安排 区民政局和区慈善总会安排扶持资金用于2021年度公益创投项目。对每个乡镇(街道)单个公益慈善项目的资助,最高额一般不超过8万元,特殊项目另定。要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民政及慈善部门将对资金的使用实行全程的严格监管。 七、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与征集(5月30日前完成) (1)发布公告。区民政部门于4月通过发文和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每个乡镇(街道)公益慈善服务项目需求,并设置服务类别。 (2)项目申报。各相关社会组织可依据发布的公益创投项目需求目录,进行对接并根据每个项目的需求申报项目。各社会组织准备好申报材料后,于2021年5月30日前申报。申报项目须为2021年实施项目。 每个登记组织申报项目类别不超过2个,已实施过具有延续性及可推广的项目可再次申报。 鼓励具备申报资质的社会组织带动暂时不具备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公益慈善项目,并鼓励以街道(乡镇)或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枢纽型社会组织,专门带动和支持备案组织参与公益慈善活动。 (二)项目评审(6月17日前完成) (1)项目初审。承办单位于2021年6月7日前对申请项目的社会组织资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初审; (2)集中评审。初审评选出入围项目并组织培训,对初审通过的项目及相关乡镇(街道)进行现场对接,确定拟定支持项目及资助金额建议方案。 (3)公开招标。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由慈善总会认领后,向社会发布认领公告,公开认领后将剩余项目经过二次评选,根据区级预算确定公益慈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实施的社会组织(入围项目未列入区级扶持项目的,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可列入镇级公益扶持项目),按照招标的流程公布中标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4)公布方案。公示结束,报请区民政局和区慈善总会讨论研究决定最终资助方案后,向社会公告资助方案。 (三)项目实施(6月18日开始) 1、签订合同。区民政部门、区慈善总会与公益服务获选项目承接方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他单位认领的公益项目,承接方和认领部门签订合同,民政局作为见证部门)。 2、资金拨付。区民政局和区慈善总会根据签订合同,确定资助资金,并及时拨付。签订合同10日内拨付扶持资金的50%,项目中期评估后根据评估结论拨付后续资金,不合格项目将取消扶持资金并不得参加2022年度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 3、实施监督。区民政、慈善部门要督促获选项目承接方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实施,组织不少于一次的现场评估,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价,及时掌握项目的有关情况。承办单位要加强对资助项目实施监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进度推进项目。 4、公开信息。区民政部门应适时向社会公布项目的进展情况。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在项目实施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项目情况,随时接受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进展、经费使用等情况的监督,同时要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登载一篇以上宣传报道。 5、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四)项目评估。2021年项目评估计划实施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2次。中期评估在9月进行,结项评估在2021年12月份进行。评估采取自查评估与第三方实地评估相结合。第三方要把认定为服务对象满意、组织运行良好,且有推广意义的项目,作为优秀公益创投项目,向区民政局推荐;区民政局将对确认的示范项目和优秀项目向社会公布,进行集中宣传,并将相关品牌项目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推广。 八、联系方式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科:蒋立群 0519-86311885、86310353 区民政局4号楼225室; 常州市武进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第三方机构):马老师 13775215528,邮箱shangdesg@163.com,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三楼309室。 附 件1、2021年常州市武进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附 件2、武进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项目需求征集目录(2021年度) 注:附件2资料至武进区社会组织网、武进区社会团体工作QQ群(296729418)、武进民非单位工作QQ群(220446470)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