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防控新冠疫情决策部署,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严防严控社会组织领域涉疫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落实信息落实制度,做好信息告知和自查工作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利用自身信息渠道向服务对象宣传告知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疫情流调信息和健康防护行为指引,引导服务对象加强个人防护,检查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好习惯。同时根据疫情指挥部要求自查本单位在特定时间地点活动过的人员情况,如有接触史及时向属地卫健部门或社区报告。 二、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活动 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上级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不断增强疫情防控的主动意识,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面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实固线。 各会员单位原则上不提倡举办会员(代表)大会、大型年会、慰问、座谈会、交流会、聚餐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等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如确有必要开展的活动,要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制定防疫方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业务主管单位报备,获得批准后方可举行。获批准举行的活动现场必须落实验码测温、佩戴口罩、间隔相坐、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三、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出行流动,做好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 各会员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传达全体工作人员、会员、服务对象科学安排出行,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如非必要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不建议出境旅游。 各会员单位要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向社会转发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积极协助、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自觉接受属地疫情防控管理。 武进区社会组织促进会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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