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民社〔2018〕18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2018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社区办)、各社会组织: 现将《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2018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18年4月26日
抄送:市民政局,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印发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2018年社会组织公
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精神,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区、社会工作者及其它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扶持一批专业化的公益组织,培育一批领军型的公益人才、打造一批深受欢迎的优质公益服务项目,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经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在全区支持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公益服务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益起前行” 二、活动模式 “公益合伙人”:为更好带动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进一步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区民政局和区慈善总会共同开展2018年度武进区公益创投活动,招募社会组织、社区、社会工作者、爱心人士共同参与公益活动,以专业化服务解决我区困难群众实际需求,打造武进区公益慈善事业品牌,提升优秀慈善公益项目知名度与美誉度,进一步增强公众的公益慈善参与意识,营造全民公益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项目范围 (一)为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满足其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质量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空巢老人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其他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 (二)助残服务。为残障人士提供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家庭支持、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三)帮困服务。为困难家庭提供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帮扶;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服务等。 (四)青少年服务。为青少年提供促进其身心健康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孤残儿童的照料;困境儿童的生活关爱、学习辅导、心理辅导、社会适应、资源链接等服务;社区青少年帮教、课外教育、志愿服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助学帮困、心理疏导等服务。 (五)慈善援助服务。包括符合《慈善法》规定的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其他宣扬慈善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慈善援助服务。 (六)居民融合服务。为居民融入社区提供帮助的各类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社区邻里互助、家庭教育;流动人口以及特殊群体融入社区;城镇化进程中帮助农民融入城市生活等服务。 (七)其他公益服务。围绕“青少年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社会组织服务”为宗旨的公益服务项目。 在2018年5月1日前已申报并获得部、省、市、区级创投资金的项目不得参加本年度的申报。一个组织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获得区级创投项目资金但未按计划完成的社会组织今年不得申报。 四、 实施主体 主办单位为区民政局和区慈善总会,区民政局负责公益创投活动的牵头组织,区慈善总会负责认领慈善公益项目并进行相关资金拨付。 承办单位为主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确定的第三方社会组织,负责公益创投活动的组织实施以及公益创投项目的初评、日常监督和绩效评价。 协办单位为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社区办),负责征集2018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需求,并动员本业务范围内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指导落实具体公益创投项目,帮助社会组织开展项目参评,协助做好项目日常监督工作。 实施单位为确定资助项目的社会组织,负责及时实施公益创投项目,报送项目实施进度,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五、 申请主体及条件 (一)申请主体 依法在我区注册登记的各级各类社会组织。 (二)申请条件 1、社会组织依法注册(2018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年检合格,机构和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2、必须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具备申请项目的相关设施条件; 3、至少拥有一名财务人员负责申请项目的财务核算; 4、至少拥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优先); 5、经民政部门评估,获得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 6、能自筹资金并且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一定比例的项目优先; 7、具有武进特色或能彰显武进精神的项目优先; 六、 基本原则 (一)明晰权责,加强协调。合理界定服务内容和要求,明晰政府、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服务对象三方的责、权、利。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商,积极履责,确保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有效进行。 (二)规范有序,积极稳妥。从优化工作流程、控制成本费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人员素质、满足服务需求等方面严格规范操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三)公开透明,强化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执行标准、考评办法、服务效果等。强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过程控制,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考核评估。 七、资金安排 区民政局和区慈善总会安排扶持资金用于2018年度公益创投项目。对单个公益创投项目的资助,最高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特殊项目另定。要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民政部门将对资金的使用实行全程的严格监管。 八、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与征集(5月9日前完成) (1)发布公告。区民政部门于4月底通过发文和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服务项目。 (2)项目设计。各相关社会组织可依据发布的公益创投项目需求目录进行对接并设计项目,也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形成项目申请书上报。各社会组织准备好申报材料后,于2018年5月11日前申报。申报项目须为2018年实施项目。 每个登记组织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 鼓励具备申报资质的社会组织带动暂时不具备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公益创投活动,并鼓励以街道(乡镇)或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枢纽型社会组织,专门带动和支持备案组织参与公益创投活动。 (二)项目评审(5月16日前完成) (1)项目初审。承办单位于2018年5月16日前对申请项目的社会组织资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初审; (2)项目集中评审。初审评选出入围项目并组织培训,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拟定支持项目及资助金额建议方案。 (3)社会公示。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决定资助方案。公示结束,报请区民政局和区慈善总会讨论研究决定最终资助方案后,向社会公告资助方案。 (三)项目实施(5月25日开始) 1、组织签订合同。区民政部门、区慈善总会与公益服务获选项目承接方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2、进行资金拨付。区民政局和区慈善总会根据签订合同,确定资助资金,并及时拨付。6月8日前拨付50%,项目完成经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50%,不合格项目将取消后期扶持资金并不得参加2019年度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 3、实施监督。区民政部门要督促获选项目承接方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实施,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价,及时掌握项目的有关情况。承办单位要加强对资助项目实施监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进度推进项目。 4、公开项目信息。区民政部门应适时向社会公布项目的进展情况。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在项目实施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项目情况,随时接受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进展、经费使用等情况的监督,同时要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登载一篇以上宣传报道。 5、项目实施期限:2018年5月25日——2018年12月31日。 (四)项目评估。2018年项目评估计划实施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2次。中期评估在9月进行,结项评估在2019年1月份进行。评估采取自查评估与第三方实地评估相结合。承办单位要把认定为服务对象满意、组织运行良好,且有推广意义的项目,作为优秀公益创投项目,向区民政局推荐;区民政局将对确认的示范项目和优秀项目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集中宣传。为保障项目规范推进,区民政局将会同有关单位适时对2018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九、联系电话 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倪艳 0519-86311885 第三方实施机构:武进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联系人:武晓燕 15189730320 附 件一:2018年常州市武进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主要文件 目录 附 件二:武进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项目需求征集目录 (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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