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相关条例规定,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等88家社会组织因未按规定参加2017年度年检,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区民政局决定分别给予行政警告的处罚,并责令88家未参检社会组织在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的指导下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上报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下一步,我局将依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对长期不年检的“僵尸社会组织”依法予以行政撤销处理。 特此通报。 附 件:2017年度未参检社会组织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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