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社区办)、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对武进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武进区民政局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区部分社会组织开展审计检查。 一、审计时间 2016年1月-11月。 二、审计范围 在武进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10家左右,民办非企业单位20家左右。 三、审计内容 对被审计单位2015年的会计报表、相关账簿进行审计;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重大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审计重点 1、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 2、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各项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 3、财务核算和管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的相关要求; 4、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是否规范; 5、是否存在重大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6、其他有关审计重点; 7、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往。 请各有关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审计检查顺利开展。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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