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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武进区2017年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实施办法
    

 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社区办)、各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民规[2010]3号)、常州市民政局的有关要求,为推行我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特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是促进社会组织遵章守纪、规范运作、诚信自律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政社互动”的重要内容和有利前提,是政府寻找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有力参考。规范化评估将以李克强总理《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真正做好政府职能转变的先期准备工作,着力构建全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网络体系,让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时在阳光下公平公开公正地运行。

二、目标任务

所有登记满两年的社会组织都要参加规范化评估,而且要求评估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必须达到50%以上。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凡登记满两年且未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均需参加评估。鼓励已获得4A(含)以下等级的社会组织参加等级升格评估。按国家民政部有关规定及常州市民政局精神,1-3A级的等级有效期为5年,5年后等级自动失效凡等级超出有效期的,需重新进行评估。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组织好本辖区的社会组织参与规范化评估工作。

三、评估对象

(一)2015年7月30日前在区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未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

(二)2015年7月30日前在区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已获得3A以下评估等级,拟申报3A(含)以下更高等级的社会组织。

(三)2012年7月30日前在区民政部门获得1A-3A评估等级、且五年内等级未经复评的社会组织。复评原则上按已有等级申报,3A以上等级社会组织不纳入本次复评范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2015年7月30日之后注册登记的;

2、应参加而未参加年度检查的;

3、2015年、2016年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4、2016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正在接受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有关评估条件的。

(五)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评估机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同时取消初评成绩。

四、评估方式

2017年度武进区社会组织申报1A-3A等级、武进区社会组织申报3A(含)以下等级复评的评估工作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武进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尚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评估专家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初审、现场评估、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区评估委员会审核确认。

五、评估程序

(一)单位自评

各社会组织接到评估通知后,要认真对照江苏省民政厅制订的《评估评分细则》,逐条梳理自评打分,并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凡初评不满足相应等级分数要求的社会组织,自行整改后再递交武进区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小组进行初审;凡初评达到或超过相应等级分数要求的社会组织,可将材料直接递交武进区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小组进行初审。

(二)组织初审

武进区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小组接到初审材料后,组织小组成员进行材料初审,确定初审结果,并适时召开初审大会,宣布初审结果。各社会组织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将相关材料带回,继续完善相关材料与台账,迎接现场验收。初审大会结束后,各社会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高或调低评估等级,以便现场评估时顺利通过相应等级的评估;在得到专家小组同意后,相关社会组织可按调整后的评估等级分值补充完善支撑材料。

(三)专家会审

初审通过后,各社会组织须按时补充完善相应的支撑材料。区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小组将按计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一一上门验收。对验收时仍有问题的社会组织,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到位的社会组织,由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或民政科(社区办)帮助指导整改,直到通过相关标准(分值)为止。对验收、整改合格的社会组织,由武进区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小组的专家核定分值与评估等级。

(四)复查终审

在评估专家核定评估分值与评估等级的基础上,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成员对相应情况进行复查终审。评估委员会成员终审后,区民政局将获评的社会组织名称及相应等级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评估等级正式生效。

六、扶持办法

对获得等级的全体社会组织,均授予铜牌和等级证书。对获评5A级的社会组织,发放5000元扶持资金;对获评4A级的社会组织,发放3000元扶持资金;对获评3A级的社会组织,发放2000元扶持资金;对获评2A级的社会组织,发放1000元扶持资金;对获评1A级的社会组织,由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或镇(开发区、街道)酌情扶持。

七、评估时间

单位自评(上报材料):8月31日前。

组织初审:9月1日—9月30日。

专家会审:10月1日—10月31日。

复查终审:11月1日—11月20日。

对外公示:11月21日—11月27日。

八、评估材料

社会组织评估相关材料请登录“武进社会组织网”(http://www.wjshzzw.cn/)进行下载。所有参评材料一式二份。

九、相关要求

1、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是一项全区性的硬性任务,是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深化“现代民政”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各级两会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承接政府职能转变和承接购买服务的必然要求。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和社区办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迎难而上,合力应对。

2、各相关单位要成立规范化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做到提前超额完成任务。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将视情进行评比奖励。

3、各相关单位一定要严要求、高标准,力求以有效和群众满意为目标,真正把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作为社会组织日常工作和管理的抓手,以评促建,不断提高我区社会组织的自身能力建设和社会公信力,使我区的社会组织由过去量的提升转变为质的飞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促进社会治理夯实基础。

十、联系方式

武进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86311885

武进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刘嘉琪 18860917705

材料报送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220室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17年7月27

附 件 武进区2017年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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