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精神,强化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6月25日,武进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开展社会组织法律风险防范培训,18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到了江苏常武律师事务所陈启刚律师。培训首先围绕了社会组织的基本概念、特征、组织架构等内容进行重点分析讲解。培训中,聚集于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分析及应对,陈律师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必要性,社会组织应该建立完善的监事会和理事会制度,要学会防范法律风险,特别是要在规章制度中体现,避免因不规范操作对自身发展带来影响。紧接着,陈律师强调要配合监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法治意识、规范化意识和诚信意识,完善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并结合社会组织在进行内部治理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通过丰富的案例和浅显易懂的表达,向大家揭示了社会组织在生存发展时所要面对的法律风险,并分享了防范办法及经验,使得大家在了解法律政策的同时,对社会组织发展更具信心。 
活动的答疑环节,陈律师与大家就“社会组织项目专利侵权”、“志愿者意外伤害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解决了社会组织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和困惑。 社会组织发展不仅要遵法、守法,更要懂法,本次培训为社会组织分享了法律方面的知识与案例,进一步提升了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也教会了大家如何分析法律安全,防范法律风险,确保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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