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是政府连接市场和社会的纽带,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近日,常州市财政局联合市民政局,出台一系列政策,大力扶持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建设。 一是等级评估有奖励。出台《关于常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资金扶持的通知》,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等级评估,提升自身规范化建设水平,从2015年起,对获得由省、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委员会评定的3A、4A、5A的社会组织,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和2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是基地建设有扶持。出台《关于常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资金扶持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体系,提升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运营水平,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从2015年起,对三城区(新北、天宁、钟楼)和经开区(只含2015年)的区级培育基地发展给予每年每家不超过10万元(2015年不超过3万元)的发展资金扶持;对所属街道(乡镇)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给予每年每家不超过2万元(2015年不超过1万元)的建设资金扶持(各区不超过三家)。 三是资金拨付严管理。扶持资金专款专用,规定只能用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扶持及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发展项目和建设项目,不得用于工资、奖金、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并不得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挪作他用的行为,一经发现,除按有关规定收回扶持资金外,还将取消继续申报扶持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市财政局) 来源:常州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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