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方案,文号为宁委办发〔2015〕57号。文件明确指出脱钩的主体是市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市、区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脱钩要求做到机构分离、职能分离、资产财务分离、人员管理分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等。 文件同时明确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成立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推进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区开展脱钩工作。联合工作组由市政府领导同志牵头,办公室设在我委。各区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和工作组,制定本地区脱钩方案,负责推进本地区脱钩工作。 来源:南京市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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