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11月18日至20日,依托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的实施,江西省民管局举办了首次全省社会组织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安宁出席培训班并授课,江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饶剑明出席并致辞。全省各设区市分管社会组织工作的局领导和各市、县民管科长、股长共130人参加了培训。 安宁副局长结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实际,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等有关新政策进行了解读,介绍了民政部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方面工作的情况,指出下一步从改革登记制度、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监督管理三个重点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 饶剑明副厅长要求把社会组织行政执法作为今后的基础性、重点性工作来抓。强调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发展,要正确处理5个关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社会自治的关系,正确处理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关系,正确处理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的关系,正确处理境内社会组织管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组织改革和其他改革的关系。 此次培训从增强时效性、针对性、实效性三个方面,安排了较为系统的课程。介绍了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解读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程序,交流了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实务技巧,剖析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的典型案件,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视角谈行政执法应注意的事项,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避免行政执法风险提供了操作性指引,对指导和加强新形势下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江西民管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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