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25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出台,《意见》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工作,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我市将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社会组织自律有机结合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形成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监管格局。 社会组织监管工作主要方式包括:(一)实施年度检查,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社会组织实施年度检查,并逐步推行网上年检;(二)加强等级评估,完善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第三方社会评估机制;(三)实行信息公开,建立统一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平台;(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五)规范组织行为;(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办法,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管理制度。同时,推行社会组织信用承诺,建设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建立社会组织及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开展社会组织信用等级评价,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 此外,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建立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刘婕茹吴燕翎) 来源: 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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