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 韩冬) 前来参加两会之前,住川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常委、四川省委主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兴平刚刚率调研组赴攀枝花市调研了社会组织发展情况,在来北京的飞机上,他还与多位委员交流着对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的认识和看法,此次他带来的提案之一,就是关于加快《社会组织法》立法进程的建议。 谈及提案的初衷,杨兴平表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已有55万余个,备案的城乡基层社会组织近30万个,基本形成了覆盖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和省、市、县各级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增强社会自治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也必须看到,现行的社会组织法规制度严重滞后并制约着社会组织发展。”杨兴平坦言,法律位阶低、法规不完善、实体性规范少、程序性规范不完善、政策不配套、存在制度盲点等问题十分突出。采访中,他举了两个例子,比如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名称,与《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就有冲突;比如现行法规对“离岸社团”和“网络社团”以及实践中大量涌现出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目前没有任何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杨兴平委员建议根据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要求,加快《社会组织法》立法进程,加紧起草并尽快出台一部涵盖所有社会组织类别的统一的《社会组织法》;加快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构建社会组织统一监管体系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新格局;明确社会组织的产权属性并加大保护力度,建立社会组织财产保护的有效机制;完善政策额填补制度盲点,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大量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以及“离岸社团”“网络社团”作出明确规定。(韩冬)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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