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龙兴)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省民政厅公布了首批“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名单,苏州共有70个组织入选,其中社会团体5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6个,均占全省第一。 去年8月,省民政厅开展了“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经过近几个月的社会组织自查申报、各地初审推荐、专家评审验收、社会公示等环节,全省共有416个内部治理规范、工作绩效显著、社会评价良好的社会组织最终入选。苏州市始终在优化社会组织各领域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规范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社会服务能力上下功夫,打造出了一批自身建设过硬、功能作用明显、社会形象良好的社会组织典型,形成了较好的示范引领效应,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了主体作用。 2013年9月,苏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加快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出新要求。对已备案2年以上且运作较规范的社区社会组织,通过降低门槛、放宽条件、简化程序等措施,引导其注册登记。积极鼓励设立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基层社会组织,试行登记基金会、扩大异地商会登记试点。制定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的设立标准和基础条件,在全市基本形成功能有别、错位发展、较为完善的社会组织培育体系。 据了解,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8100家,其中,社会团体309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987家,基金会21家;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13520家,社会组织总数超过21620家,万人(户籍)拥有登记的社会组织达12.3家。 来源: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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