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十佳公益服务品牌申报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广泛宣传公益服务理念,展示我市社会组织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引导社会组织塑造公益服务品牌,推动公益服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申报主体资格
社会组织十佳公益服务品牌申报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
2.内部治理规范,机构制度健全;
3.正常开展活动,近2年年检合格。
三、参评品牌条件
参加评选的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益性。以服务民生和追求社会效益为主要目的,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公益色彩突出。
2.广泛性。服务符合社会需求,对某项社会事业和各类社会群体起到广泛影响和助推作用,具有推广的必要性。
3.规范性。服务品牌运作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服务内容和方法不断创新和突破。
4.持续性。参评的服务品牌应持续开展3年以上,服务效益良好、社会知晓度高,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常州市社会组织十佳公益服务品牌申报表》(附件);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要求能够反映近2年年检合格信息;
3.不少于2000字的公益服务品牌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品牌发展概况、取得的服务成效及产生的社会影响。
五、申报及评选方式
各辖市、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推荐2个品牌,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组织推荐1-2个品牌,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电子版一并报送)。常州市民政局组织评审、发布常州市社会组织十佳公益服务品牌。
联系人:谢眈 ;电话:85681591;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117室;邮编:213022;邮箱:492334692@qq.com。
常州市民政局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