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来自中共贵阳市委群众工作委员会的最新消息,贵阳市出台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今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每个项目最高可申请10万元资助资金。 根据相关政策,社会组织在参与扶老助老、关爱儿童、扶残助残、社会工作、乡(镇、社区)人员培训等六种社会服务时,可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资助申请,原则上申请资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个。 根据2016年贵阳市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助标准,资助资金要专款专用。比如,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过程中,活动若需支付专家费用,其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一般人员3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项目活动有志愿者参与且确需付费的,成本补贴控制在每日每人40元内。 即日起至4月7日前,有意向的社会组织可向有关责任单位提出申报,在经过初审、评审和立项环节后,项目即可开始实施。项目立项实施后,将率先拨付70%的资助资金,余下30%的资助资金将在项目验收后拨付。(本报记者 肖达钰莎) 来源:贵阳网—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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