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推进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根据《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洪泽县司法局完善工作机制,培育发展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 建立服务机制。以洪泽县尚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为载体,整合公证律师等行业内优势资源,协调民政、文广新局等各有关方面,建立社会支持系统,为全县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链接资源,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 建立购买机制。发动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居民需求进行梳理,制定购买服务目录,探索在司法行政层面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特色发展路径。在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的基础上,建立多渠道工作经费保障模式。 建立协调机制。建立纵向协调与横向协调机制。纵向协调,即由司法局指导司法所,司法所指导村(社区)推进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发展。横向协调,即建立与民政、财政、税务以及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的联系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合作,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供良好环境。(董锴) 来源:淮安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