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社会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在全省上下凝聚起各方力量抓扶贫、促发展、奔小康的强大合力,近日,甘肃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动员和鼓励全省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既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的重大举措,也是对我省开展“双联”行动、“1236”扶贫攻坚行动、“1+17”精准扶贫和民政事业“13666”发展思路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通知》强调,要动员和鼓励社会组织在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体实践中发挥六个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一是要动员和鼓励社会组织在募集扶贫资金方面发挥优势。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筹集扶贫开发资金的具体政策制度,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申请各类基金会的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募集整合社会和民间资金,拓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筹集渠道。二是要动员和鼓励社会组织在专业行业领域发挥优势。重点在文化教育、生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服务、科技支持、行业信息提供、劳务输出、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服务、贫困群体关爱救助、社区防灾减灾等领域,引导社会组织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形式,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解决贫困群体脱贫致富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品牌的扶贫开发服务项目。三是要动员和鼓励社会组织在技能培训方面发挥优势。引导社会组织特别是教育培训类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各种形式的就业创业技能、职业技能、产业技术和劳务输出等方面的培训,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转变、拓宽致富思路,提高劳动力文化素质、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四是要动员和鼓励社会组织在调查研究方面发挥优势。围绕贫困村户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脱贫致富问题,广泛深入贫困村户开展多领域、多视角的调查研究,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分析贫困原因、谋划发展思路、找准富民产业等方面的独特理念和优势,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谏言献策。五是要动员和鼓励社会组织在政策宣传方面发挥优势。注重发挥学术类、研究类社会组织熟悉政策理论和专业学科集中的优势,组织会员深入农村扶贫开发最前沿,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惠民富民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决策部署,提振群众脱贫信心,增强致富奔小康的内生动力,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良好社会环境。六是要动员和鼓励社会组织在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发挥优势。支持和鼓励参与扶贫开发的各类社会组织通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政府部门购买服务与事项委托、项目补贴、财政补贴、奖励、公开竞争等方式,积极参与政府面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服务工作,承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 《通知》要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组织领导。一是要把动员和鼓励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找准帮扶结合点,主动沟通对接,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政策支持,搭建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平台。二是要围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双联扶贫互助协会、行业内社会组织和文化类社会组织,引导它们将扶贫帮困作为组织章程的必要内容,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同年度检查、评估、党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有机结合,总结先进经验,褒奖成绩贡献。三是要按照社会组织意愿在单位帮扶范围内协商确定帮扶对象、帮扶内容、帮扶方式。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坚持自愿原则,衔接、协助社会组织跨区域、跨行业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四是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尽其所能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支持和帮扶。要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建示范点”主题实践活动和“陇原先锋岗”、“陇原先锋号”争创活动以及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和广大会员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柴晓军 张珺珺) 来源:甘肃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