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民政系统学习贯彻实施慈善法培训班精神,扎实做好《慈善法》正式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工作,6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全区民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培训班,专程邀请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巡视员王来柱和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振全作授课辅导。自治区民政厅兰恩华厅长作开班动员讲话,此次培训紧紧围绕《慈善法》内容解读与贯彻实施、做好《慈善法》执法准备工作主题进行,既有对《慈善法》的出台背景、法规要求的深入解读和具体研究,又有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同时,会上还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方案》(内民政社福〔2016〕15号),对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虽然时间不长,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含金量”高,通过辅导解读进一步提升了对《慈善法》的认识理解,认清了自身的职责使命,理顺了下步工作的思路规划,明确了工作推进的方法措施,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抓好《慈善法》贯彻实施的信心决心。 兰恩华厅长对全区民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要紧紧抓住“学法”、“促善”、“治善”三个关键环节,努力做到学法与普法同步、知法与用法合一、促善与治善并举。同时,全区各地民政部门要做好慈善法实施准备,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好。公维春副厅长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慈善法》的主要精神要义上来,通过学习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慈善工作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通力合作。同时要增强合力,积极主动作为,共同完成好《慈善法》赋予的职责使命。 各盟市民政局局长及慈善工作负责人、民政厅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200余人参加了培训。(根据内蒙古民政厅信息整理)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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