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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50个社会组织年底拟将设新闻发言人
    

 

我省社会组织将设立新闻发言人,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树立社会组织良好形象。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制定了《关于推动在广东省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工作方案》,并发出相关通知,推动在广东省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工作方案明确,推行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必须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做好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与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的相互补充、相互衔接,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推动社会组织治理更加公开透明。
据了解,根据我省实际,分级分类推动我省社会组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全省性社会组织中选取50个职责较重、影响较大的各类社会组织,于2016年底率先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倡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于2017年上半年前普遍建立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倡在省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在2017年底前建立这一制度。
市、县民政部门在本级登记的社会组织中选取一些职责较重、影响较大的社会组织于2016年底率先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倡市、县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有条件的在2017年底前建立这一制度。(记者/李强)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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