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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华新区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推出负面清单管理办法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郑向鹏通讯员肖亚西)记者昨天从龙华新区了解到,该区率先推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负面清单管理办法,此举不仅有利于破解龙华新区大部制下人少事多的难题,也为深圳市简政放权再探新路。
据介绍,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主要集中在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其他政府职能很少涉及。从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完善深圳市龙华新区大部制治理结构角度出发,龙华新区大胆突破,将社会组织可承接的职能范围从狭义的公共服务拓展到全区政府职能。
“目前国内各地普遍采用正面清单,没有现行经验可供借鉴,制定负面清单时,龙华新区依据最小保留、公共利益保护和公共秩序维护三个基本原则加以确定。”主要负责起草办法的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从《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看到,负面清单共包含政府职能事项114项,主要涉及政府职能性质中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指导、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10类。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开放精神,凡是清单上未列明的事项,都可列入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范围。
此外,为配合负面清单的实施,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更好地发挥负面清单的功能,释放社会组织的潜力。
而此前,龙华新区通过“宽进严管强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新模式改革,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提供了基础。据了解,社会组织数量从201112月底新区成立之初的244家,增加到20158月初的510家。目前,新区已有上百家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资质。
“龙华新区率先推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负面清单管理办法,是政府职能转移改革的超前设计,弥补了正面清单难以全面覆盖政府可转移工作事项的缺点,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这将有利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政府简政放权。”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对项目调研后给予高度评价。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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