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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营造支持社会组织事业发展良好氛围
    

 

人民网合肥8月30日电(刘甜甜 叶翔)今天上午,全国民政系统召开贯彻《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视频会议。在安徽分会场,安徽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叶露中要求全省民政系统准确把握《意见》核心要义,做《意见》精神的得道人、明白人,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思想认识自觉。
据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首次明确“社会组织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提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为社会组织发展及作用发挥指明了方向。
叶露中强调,民政部门是依法监管社会组织的执法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民政系统的光荣职责,是民政系统担负的重大任务。全省民政系统要以义不容辞的担当,当仁不让的自觉,把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积极协同党委组织部门,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让社会组织“强身健体”。
为了确保贯彻落实《意见》在安徽省取得实效,叶露中要求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组织领导方面加大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常态化的工作制度。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建立相应机制,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工作。市、县层面要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确保有机构办事、有人办事。此外,还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策划专题活动等方式,将《意见》内容解读到位、宣传到位,在全省营造支持关心社会组织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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