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阳12月2日电 (记者 刘鹏)记者2日从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贵州省行业协会、信用服务机构信用行为,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工作,持续推进行业协会诚信自律和信用服务机构公信力建设,防范信用风险,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工商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等五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和信用服务机构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一下简称《意见》)。 近年来,贵州省行业协会、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对推动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少数行业协会和信用服务机构业务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不严格,不遵照规范、专业的评级程序,将收费与信用等级评定挂钩;在政务办公场所通过与政府部门同开设“类政务窗口”、电话和上门宣传等形式,提供信用服务变相收费等都影响了贵州省信用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信用服务质量和政府形象,对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意见》指出,为培育良好信用服务环境,贵州将鼓励信用服务机构规范整理、加工各类公开查询的政务信用信息和非政务信用信息,依法规范采集企业信用信息,建立社会主体信用记录,形成完整的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数据库。同时支持行业协会参与行业信用建设,支持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鼓励建立会员企业诚信档案和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意见》强调,凡在贵州省开展信用服务的征信机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等信用服务机构和组织,须到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进行备案,并在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官网公示已备案服务机构名单,同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信用承诺书,向社会作出从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各行业协会不得强行摊派会员参加行业信用评级,损害企业合法利益,行业协会信用评价、商业信用评价不能与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挂钩。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等部门一致表示,将依据各自监管职责,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防止非法采集和滥用信用信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并将失信主体的失信信息录入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来源:中新网贵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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