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宿迁通过建强孵化平台、设立扶持资金“双轮驱动”模式,积极营造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今年,宿迁市民政局先后出台《宿迁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宿迁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标准化管理手册》,进一步明确孵化基地的功能服务、孵化对象、运行机制及管理规则,推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从“单一孵化平台”向项目、组织、人才和平台统一孵化的“复合服务平台”转型升级,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全省领先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政府职能转移基地、社会治理创新基地。中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为中心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运营托管服务,以孵化、培育、扶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及资格资质项目的社会组织为核心目标,全年共组织开展57场次调研、培训及交流活动,入驻组织的整体素质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得到很大提升,目前,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已入驻社会组织20家,另有11家社会组织成功孵化出壳。 宿迁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宿迁市社会组织分类培育办法(试行)》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有效发挥市每年1000万元、县(区)每年500万元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对行业协会类、科技服务类、资格资质类、民生服务类、招社引会类等五类社会组织,在初创期运营、评价激励、公益创投、人才引进和招会引社等方面给予扶持补贴,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今年,宿迁广泛开展了“双十佳”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并对每个获选的“双十佳”社会组织和先进单位分别发放3万元、8万元的扶持资金,引导和激励社会组织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业务主管单位推动和扶持社会组织做大做强,同时,对等级评估为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分别发放了1—4万元激励资金,自2014年起,每年安排100万元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共101家社会组织106个项目中标,打造了一批公益服务品牌,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激发。(社会组织管理处 刘涛) 来源:宿迁民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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