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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会组织不参加年检将被列入异常名录
    

 近日,省民政厅发出《关于2016年年度检查(含年度报告)工作的补充通知》。通知强调,未参加2016年度年检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尽快提交年检报告书,对2016年度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将给予通报并列入异常名录。

通知说,按照今年3月份下发的2016年年度检查(含年度报告)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截至5月31日,全省性社会组织已有70%以上的单位按期上网递交了2016年年检资料,还有30%的单位没有按期递交年检资料。鉴于今年年检工作的进展状况,省民政厅拟将年检系统延期至6月30日,到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开启此项业务。

通知强调,年检工作是目前登记管理机关全面掌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了解社会组织信息的一个重要渠道,更是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部分社会组织对年检工作不重视,不按期年检,影响了整个年检工作的进程,现年检系统延期关闭,请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按照年初下发的年检通知要求,尽快登录“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填写并提交年检报告书。

通知说,已提交2016年年检信息,业务状态显示为“退回补正”的社会组织,也请于6月30日前补齐材料并重新提交,逾期未重新提交的,视情况将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通知强调,年检结束后,省民政厅将对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予以通报并列入异常名录,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其停止活动,并向社会公告相关情况。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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