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新政实施及静安、闸北“撤二建一”以来,静安区的社会组织以每年10%的增长率迅速发展,两区合并后的社会组织总量已达到970余家。为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使执法监督工作真正成为培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静安区探索确立了“积极、规范、和谐”的执法理念和工作模式。特别是2016年“撤二建一”以来,静安区社团局执法团队坚持“不等、不靠、不怕、不推”的原则,在加强制度建设、学习培训、部门协作的同时,以“主动出击”的姿态和“刚柔相济”的方式,积极大胆地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尤其是在没有工作经验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撤销登记的处罚程序,先后依法撤销了50家民非单位,实现了静安社会组织执法工作“零”的突破,释放了被挤占、被浪费的社会资源,促进了社会组织的整体质量。 下一步,静安区将以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法规为抓手,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着眼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突出对活动不经常、运作能力弱、社会认可度低的社会组织,引导其有序退出;对拒不参加年检或年检多年不合格及“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加大执法处置力度,开创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新局面。 来源:上海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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